第四部分讨论了三重性。十二个星座被划分为现代占星学中仍在使用四种三重性,但传统上,一个星盘在白天绘制时由一颗行星主宰三重性,而在夜晚绘制时则由另一颗行星主宰。火象三重性,白羊座、狮子座和射手座,白天由太阳主宰,夜晚由木星主宰。

风象星座,双子座、天秤座和水瓶座,白天由土星主宰,夜晚由水星主宰。在土象三重性中,金牛座、处女座和摩羯座,白天由金星主宰,夜晚由月亮主宰。相比之下,水象星座,巨蟹座、天蝎座和双鱼座,无论白天还是夜晚,只有一个主宰星,那就是火星。

三重性统治(使用“多罗修斯体系”[2])如下:

三重性 日间统治者 夜间统治者 参与统治者
火象 (白羊座, 狮子座, 射手座) 太阳 木星 土星
土象 (金牛座, 处女座, 摩羯座) 金星 月亮 火星
风象 (双子座, 天秤座, 水瓶座) 土星 水星 木星
水象 (巨蟹座, 天蝎座, 双鱼座) 金星 火星 月亮

*(托勒密[3] 后来修改了水象三重性的统治,使火星成为昼夜星盘的水象三重性的统治者——威廉·莉莉也同意了这一点。)[4]

早期占星家使用三重性统治的一种方式是将一个人的生活分为三个时期:早期、中期和晚期。当考虑生命早期阶段的性质时,会评估星盘中位于宗派内的三重性统治者的状况;对于生命中期,会考察位于宗派外的统治者;并通过观察参与三重性统治者的状况来评估生命最后的第三部分。[5] “参与”统治者在希腊化时期之后不再使用。[6]

在中世纪的占星体系中,每种本质尊贵性都被赋予不同的权重。宫位统治者被赋予 5 个权重积分;擢升统治者被赋予 4 个权重积分;三重性统治者被分配 3 个权重积分。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中世纪占星家赋予每种本质尊贵性多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