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七个月之儿 (24K,22P)
我们将附上另一种方法,用以判定婴儿是否在子宫中待足整个孕期,抑或不足——在不足的情况下,便会发生早夭、流产、难产与死亡,以及七个月之儿的出生。
其判定如下:在每一例中,我记下本命之前那一年中出生的日期(月、日),并计算 d。我记下它所在的星座。接着我记下本命之后那一年(即<两>年后)出生的日期(月、日),并再次计算 d。这样做了之后,我把它<当时>的位置与前一年的位置相比较。若我发现在两年中月亮都与本命时 d 的位置成拱相,我便推断此孕将足月而产。若两年中月亮都与本命时的 d 成刑相,命主的妊娠期将为最小要素,/53P/ 258 天。若前一年的 d 成拱相,而后一年的 d 成刑相,他将在子宫中待 269 天。反之,若前一年的 d 成刑相,而后一年的 d 成拱相,他将在子宫中待同样的 269 天。
若前一年的 d 成刑相,而后一年的 d 背离而去,他将有八个月的妊娠期并将为死产。同样地,若第一年的成拱相,而第二年者背离而去,婴儿将不能存活。若两年中的月亮都被发现与本命时的 d 无任何相位,婴儿将为死产,或将被流产而危及母亲。若这两年的月亮<与本命的 d>成冲相并处于和谐状态,婴儿将为七个月之期。
若 /54K/ 前一年的 d 成冲相,而后一年的 d 成拱相(即与本命时的 d 或与命度成拱相),婴儿将为七个月之期。若 d 成刑相,情形亦同。若前一年的 d 成刑相,而后一年的 d 成冲相,婴儿将为七个月之期。当 s 与新生 d 所发生之星座成冲相时,也具有同样的效果。古人论及此题时晦涩而神秘。我们已为之投下光明。
第二卷 (55k,54p)
在前一卷中,我们阐述了入门与教学性的内容,以及关于星体组合的推断。<我们之所以撰述这些>,与其说是出于任何文辞上的争胜,不如说是我们经验的结果。现在,继续我们的讨论,我们将概述<本命盘的>一般基础以及各宫位的区分。
2.1 三分性 [Triplicities]
当黄道圈按相似与相异加以划分时,我们发现了两个派系:太阳的与月亮的,即昼与夜。s 属火,与
Fire
x、n、V 最为亲近,s 的这一三角形
x-n-V
被称为“属昼之派系”,因为它在本性上也是火性的。s 把 j 与 S 附属于此派系,作为他的协作者与他所成就之事的守护者:j 作为 s 的映像与其王位的继承者,是善的拥护者,也是荣耀与生命的赐予者;S 则相反,是邪恶与败亡的仆役,是<寿命>年岁的剥夺者。因此,对于昼生,s 是这一三角形的主宰;对于夜生,则由 j 继承王位;S 则与两者共同作用。
其次,月亮因靠近大地,被分配以
Earth
c、m、B 的宫主权,这是一个本性属土且次序居次的三角形。
c-m-B
它以 g 与 h 为同一派系的成员:g(理所当然地)充当恩主并分配荣耀与年岁;/56K/ h 则充当本命盘的祸根。因此对于夜生,d 居首位;其次是 g;第三是 h。对于昼生,g 领先;d 居第二起作用;h 第三。
/55P/ 其次是 v、X、N 这一属气的三角形。对于
Air
v-X-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