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自福点与灵点起算的时限主星主事之分配
[The method described here is the source of Robert Schmidt’s “Zodiacal Releasing from Spirit” or ZRS.]
/160K/ 我现在要补述这一极为有效的方法:以福点与灵点作为生命区间的起点(二者分别表征 d 与 s)。
就普遍意义而言,d 是命运、身体与精神;当它自其近地的位置向我们发送其流射时,便产生相应的效果,因为它主宰我们的体质。
s 是宇宙心智与神性。它凭自身的能量与激发爱欲的本性唤醒人的灵魂使之行动,并成为职业与进益的原因。
因此,倘若我们要推究关乎肉体存在的时限主星主事,例如 /152P/ 疾病的关口点、出血、坠落、创伤、疾患,以及一切就体力、享乐、欢愉、美貌或情爱之事而影响身体的因素,那么就必须以福点作为生命区间的起点。
每当〈第一个〉时限主星主事结束,我们便在此时推算该星座、处于合相或相位的星体、这些星体相对于生命区间时限主星主事之总体宫主星的配置方式,以及各签点的主星是否位于角宫。
反之,倘若我们要推究职业或地位,则以灵点为释放点(apheta)起算时限主星主事。我们将依据与之合相或成相位的吉星或凶星来作出判定。
须注意:若福点或其主星位置不佳,灵点将一并分配身体与行动两方面的性质。同样,若灵点或其主星处于不利位置,福点也将一并分配这两种性质;对于各主管关系与宫主关系而言亦复如是。
凡灵点与福点同处一个星座时,我们便由该星座本身推得体质的判断,而由紧随其后的星座推得行动方面的判断。
此外,对于朔日或望日出生的命盘,我们可以〈使用〉同一释放点,因为在这些时候〈福点〉与灵点落在同一星座;但当我们在此类命盘中推究关乎身体健康的时限主星主事时,我们将以该星座本身作为生命区间的起点,而将关乎行动的时限主星主事起点设在该签点紧随其后的那个星座。
对于夜生盘,或那些新月位于天底、因而其角宫〈命度、下降点〉与签点成刑相的命盘而言,情况尤其如此。
朔的结果优于望,因为在朔时各签点位于命度,/161K/ 而在望时它们位于下降点。
此外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若两光体互成刑相,则各签点彼此对冲;在这种配置下,有些占星家以〈各签点〉紧随其后的星座为起点分配关乎行动的时限主星主事。
然而在我看来这并不正确,因为〈通常〉福点与灵点所处的位置彼此不同,尽管在朔与望的命盘中二者位于同一处。
此外,就男性命盘而言,生命区间通常起自灵点,因为这类命盘所涉的活动包括言谈、给予与接受以及信托。就女性命盘而言,则因身体的机能而起自福点。(但即便男子也会借身体活动而成事,即手工、竞技与肢体运动;女子亦会通过买卖而成事。)
同样,对于婴儿 /153P/ 命盘,必须以福点作为生命区间的起点,直至〈……之时〉该命盘能够显示出其充分发展或其职业的迹象。
这些〈婴儿〉命盘在出生时便伴有身体的优劣:即美貌、可爱、身材、优雅、匀称的比例,或者——更为常见的情形——其反面:创伤、疾病、皮疹、疱疹、脓疱,或诸如胎记与疝气之类的先天缺陷。而行动与理智方面的性质则要到后来才发挥作用。
举例来说:假设福点或灵点位于 x。x 的总体宫主星是 h。需判定 h 的继任者是否配置得当。h 自身首先分配 15 年,并从这一周期中分给自己 15 个月。其次(因 c)它分给 g 8 个月,其次(因 v)分给 f 20 个月,其次(因 b)分给 d 25 个月,其次(因 n)分给 s 19 个月,其次分给 f 20 个月,其次分给 g 8 个月,其次(因 C)h 分给自己 15 个月,其次(因 V)分给 j 12 个月,其次(因 B)分给 S 2 年 3 个月1。其次它将余下的 11 个月分给 N,以凑足 15 年2。
1相当于 27 个月,比 S 通常的 30 个月少 3 个月。其原因见 §4.6。
2所分配的月数合计为 180,除以每年 12 个月,得 15 年,即分配给 h 主管的年限。
现在 g 从 h 处接手 8 年的总体时限主星主事,并如上所述将年份分配给每一星座。
/162K/ 因 v 之故,f 在 g 之后接手 20 年,并将年份分配给每一星座。其后是 d 的 25 年,再后是 s 的 19 年。
必须按〈诸星〉的次序分配年份,直至该命主所活到的那个时日。
既然 12 星座的圆周已包含 17 年 7 个月1,我们将用对冲的星座来分配剩余的时间:既然 v 分配 20 年,若生命区间起自该处,且已分配了 17 年 7 个月,则余下的 2 年 5 个月自 V 起分配,给 V 本身 1 年〈=12 个月〉,其余给 B,以凑足 20 年2。
同样,若我们发现生命区间起自 b、n、m、B 或 N,在分配完 17 年 7 个月之后(不计闰日3),我们将按次序分配其余时间,自对冲的那个星座起算。
福点或灵点在 x
x h 15 年
x h 15 个月
c g 8 个月
v f 20 个月
b d 25 个月
n s 19 个月
m f 20 个月
X g 8 个月
C h 15 个月
1若把分配给十二星座的月数相加(其中 B 给 27 个月而非 30 个月),总数为 211 个月,除以 12 得 17 年 7 个月。
2若所分配的时间超过 17 年 7 个月(例如 v 获得 f 的 20 年,大于 17 年 7 个月),则开始把超出的时间分配给起始星座的对冲星座(即就 v 而言为 V),并依序继续,直至起始星座的整年数分配完毕。
3假定一年有 12 个月、每月 30 天,共 360 天,而非 365 1/4 天。
福点或灵点在 x
V j 12 个月
B S 27 个月
N S 11 个月
合计(15 × 12)180 个月
c g 8 年
c g 8 个月
v f 20 个月
b d 25 个月
n s 19 个月
m f 20 个月
X g 4 个月
合计(8 × 12)96 个月
v f 20 年
v f 20 个月
b d 25 个月
n s 19 个月
m f 20 个月
X g 8 个月
C h 15 个月
V j 12 个月
B S 27 个月
N S 11 个月
M j 12 个月
x h 15 个月
c g 8 个月
V1 j 12 个月
B S 27 个月
N S 9 个月
合计(20 × 12)240 个月
福点或灵点在 x
b d 25 年
...
合计(25 × 12)300 个月
n s 19 年
...
合计(19 × 12)228 个月
表 4.2:由某一签点起算的时限主星(部分示例)
有些占星家以成拱相的星座为起点分配剩余的时限主星主事,但在我看来这并不合乎学理。
正如宇宙中四种 /154P/ 元素彼此交感,每一元素在与另一元素结合时便获得生命并生长,在分配中〈也必须〉依它们之间的和谐关系,使传递自一星座达于另一星座。
例如,由于火与气是向上趋升的元素,它们彼此交融。火为干燥的元素,得气之温和的滋养;反过来说,火又不容气沾染冰冷或幽暗的性质,而使之温暖和煦。
同理,火象星座 n 将其时限主星主事所余的周期传递给与之交感的空气星座 N,而 N 又反过来将其周期传递给 n,这是合乎道理的。
又一例:土为干燥的元素,得湿润的滋养而化生万物;水则自土中蒸馏而出、由土所生,维持着〈二者之间的〉交感。
因此,湿润星座 b 与土象星座 B 相互传递,土象星座 m 与 M 亦然,这是合乎道理的。
其余各星座与对冲星座之间也都呈现同样的交互。1我们又回到 v,故跳至其对冲星座 V。
因此,分配的次序按黄道星座的顺序写定:x——火象,c——土象,/163K/ v——气(风)象,b——水象;与这些星座成拱相的星座性质相同。
因此,若我们在同一三合之内作连接,便会发现传递者与接受者的性质相同。如此便不会出现任何融合,每一元素都将被其自身所压服。
若采用另一种方法,我们会发现 s 在 x 处的昼夜平分点开启其行程,并在半个周期中使白昼变长。随后,它在 X 处作连接,开始缩短白昼。〈s〉在 b 处终止白昼渐长的格局;当它在 B 处时,则使夜间发生同样的变化,其转变发生在对冲的星座。
同样,d 由朔而盈,其后在其周期中于对冲的星座处作连接〈=满月〉。
因此我认为,我们应当采用上述方法来进行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