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导论 第2节 星占学的类型及有关观念
星占学在古代影响到文化的许多方面,根据它与古代文化不同方面的结合情况,可以分成若干种类型。但是占绝对主流地位的星占学类型只有两种。
第一种类型专门根据星象来预卜各种军国大事,诸如战争胜负、年成丰歉、水旱灾害、帝王安危之类。这种星占学不涉及一般人的个人命运——不过帝王(有时也可扩大到后妃或重臣)除外,因为这些人的个人命运关系到军国大事。被这类星占学用作占卜对象的天象范围颇广,除了恒星、行星之外,还包括日、月运行及其交蚀,以及彗星;中国古代更将流星、陨星、云气乃至风霜雨雪、雷电冰雹等大气现象都包括在内。这一类型的星占学本书称为“军国星占学”(judicial astrology,国内尚无统一译名)。
第二种类型是专门根据一个人出生时刻(有些流派用受孕时刻)的天象来预言其人一生命运的星占学。这一类型涉及的天象较少,仅限于黄道十二宫和五大行星及日、月。这种星占学本书称为“生辰星占学”(horoscope astrology,国内同样尚无统一译名)。
以上两种星占学的主流类型,是本书中将要详细研讨的,这里先不多论。此外还可以提到一种较为次要的类型,通常被称为“星占医学”(astrologic medicine),它将对人体的诊断、施治乃至草药的采集、备制等都与天象联系起来。这也将在本书第六章第三节讨论。
以上所言星占学类型,主要是着眼于它们不同的文化功能而划分的。至于依据所占天象的不同而将星占学细分为“行星星占学”、“恒星星占学”、……之类,即所谓“形态学(morphology)分类”,则是在技术层面上为了讨论方便而采取的措施。在这一层面上还可以作其他各种划分,比如根据占辞的种类而分;这就随论述者各自的风格和喜好而异了。
在西方,军国星占学和生辰星占学都以同一个古老的哲学观念作为基础。这个观念认为:人世间万事的发展是前定的,或者通俗一些说就是“命中注定”的,也即所谓“历史有个秘密计划”,而借助于对天象的观察和研究,人类有可能窥破这个万古大计划中的若干部分或细节,从而使自己获益。对此波普尔(K.R.Popper)有过很好的论述:
这些观念表达了人类最古老的梦想之一——预言的梦想,也即我们能知道将来我们会遭遇些什么,我们能据此调整我们的政策因而从这种知识得益。这个古老的观念得到关于日食和行星运动的预言获得成功这一事实的支持。历史主义学说和天文学知识之间的密切联系在占星术的理论和实践中清楚地显现出来。波普尔(K.R.Popper):《猜想与反驳——科学知识的增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第482~483页。
至于星占医学,则基于一种“大宇宙—小宇宙”类比的理论,即认为人体是天地星辰这个大宇宙的一种袖珍翻版,是一个小宇宙。这种观念源远流长,后来文艺复兴时期在帕拉塞尔苏斯(T.Paracelsus)及其追随者那里得到很大发展。
在中国,情况却颇有不同。古代中国人固然也有通过星占学仰窥天意的思想,但在中国星占学家心目中,历史即使也有一个“秘密计划”的话,这个计划无论如何也不是前定的。换句话说,天象虽能反映天命或天意,但这个天命或天意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并不存在一个万古长存、而且被不折不扣地执行着的计划(而在古代西方,笃信星占学的人们相信确实存在着这样的秘密计划——它通常被认为是由神制订的)。天命或天意随时都可能改变,改变的依据则是帝王在人间所施行的统治是否“有德”。因此,古代中国的星占学和星占学家都明显地是非宿命论的,星占学家仰观天象,是为了向帝王预告或解释天命或天意,使帝王知道上天对他在人间统治的满意程度。而贤明的帝王则时时以“有德”深自约束,不敢胡作非为;万一发现有过失而招致上天不满,则立即战战兢兢采取措施以求“回转天心”。这些措施如《史记·天官书》所述:
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
修德修政是指约束自身和调整政策,务使归于“有德”的境界;修救修禳是指举行各种禳祈仪式以求感动上天。如果什么也不做,“正下无之”,那就坐等灭亡,天命很快就会转而眷顾别人了。这样一幅天人互动、交相作用的生动图景,古代中国人称之为“天人合一”或“天人感应”。在这幅图景里,人不仅可以通过星占学去了解天意,人还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去改变天意。而且,在“天人合一”或“天人感应”这样的表述中,中医中类似西方的“大宇宙—小宇宙”类比观念也被包容在内了,尽管古代中国并未发展出明确的“星占医学”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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