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外国篇
第17节 天狼星、尼罗河与历法

    伊希斯女神在埃及神话中是司生育、繁殖的,而尼罗河的泛滥——正是这泛滥的河水年年给埃及人带来收成——被认为是伊希斯女神的眼泪;同时,埃及人又将天狼星尊为伊希斯神,那么天狼星为何要与尼罗河泛滥联系在一起(以伊希斯女神为中介)?这就要谈到古代埃及人的历法。

    尼罗河年年泛滥,与古埃及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古埃及人由此形成一种自然历,每年分为三季,依次是:

    洪水季(Akhet)

    播种季(Peret,本意为“出”——土地露出水面、幼芽破土而出)

    收获季(Shomu,又拼作Shemou)

    每季四个月,每月各有名称。这些名称在古代著作中常被使用,比如托勒密《至大论》中的天象观测资料日期就都用埃及月份表示。下面是十二埃及月与季节的配合:

    Ⅰ洪水季Ⅱ播种季Ⅲ收获季

    1 Thoth5 Tybi9 Pachons

    2 Phaophi6 Mechir10 Payni

    3 Athyr7 Phamenoth11 Epiphi

    4Choiak8 Pharmuthi12 Mesore

    早期的埃及历法仅规定每月30日,每年12月,至岁末另有5天,是分别献给奥西里斯家族诸神的附加庆典日,这样每年365日。这种历法显然还很粗糙。

    改进历法按理未必要与天狼星发生什么关系,然而古埃及人是讲究星神崇拜的。在北天诸亮星中,埃及人特别注意天狼星(埃及象形文字的拉丁转写为spdt,意为“尖星”);而在天狼星的有关天象中,他们又特别注意天狼星的偕日升(清晨时与太阳在同一方位升起)。埃及官方颁布的钦定历法规定:新年的第一天,应是尼罗河泛滥与天狼星偕日升同时发生的那一天,这被称为“三合一新年”。但是这样规定的周年长度,与实际情况仍有约四分之一日的误差;也就是说,到新历颁布的第五年,新年第一天就不能再与尼罗河泛滥、天狼星偕日升同时发生之日相重合了。古埃及人知道这一点,并且也接受了这一现实。他们仔细观测天狼星偕日升的周期——也可以说就是“天狼星年”,知道长度是3652507日,由此他们得出一个天狼星周期:

    4×36525=1461年

    这样就可以预测:每隔1461年,就会有一个“三合一新年”到来。届时,古埃及人举行盛大的庆典。古埃及文明悠久的历史,使古埃及人得以“享用”如此之长的周期。公元前238年,希腊化时代的埃及国王托勒密三世(Ptolemy Ⅲ)曾颁布诏书,试图每四年增加一个附加日,以纠正传统官方历法的误差,但埃及人没有接受这一方案。在公元139年,埃及人庆祝了他们历史上第三个“三合一新年”。尽管此时他们已在罗马帝国的统治之下,但传统的埃及文化仍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持。

    古埃及也有阴历,由朔望月长度(2953日)确定,12个月共得35436日,因此每三年要加入一个闰月。这种历法在埃及历史上也很常用,与官方的太阳历并行不悖,各司其职;阴历用于宗教祭祀等方面,自然历用于农业,官方历法则普遍通用。这种情形,直到现代竟还没有多大改变——现代埃及通用三部历法:公历、伊斯兰历(也是一种纯阴历)和“科普特历”(即古埃及历,用于农业)。

    至于古埃及人究竟为什么要将尼罗河泛滥与天狼星联系起来,现代西方学者尚无一致意见。但是这种将新年第一天与一种天文现象联系在一起的做法,却为历史学家推求古埃及漫长历史的年代学问题提供了可靠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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