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 外国篇 第7节 星与神
古代巴比伦人是信奉多神的,有些最基本的神来自苏美尔人和阿卡德人,但也有些重要的神来自别的民族,同样得到巴比伦人的崇奉。我们这里只谈与星占学关系较为密切的诸神,以及他们与天象之间的关系。
首先要提到安努(Anu)、恩利尔(Enlil)、埃阿(Ea,又常作Enki)三神。安努是古代美索不达米亚的天之神,他的祭祀中心在乌鲁克城(Uruk)。恩利尔本为风与权力之神,从苏美尔早王朝时期开始,他长期成为美索不达米亚诸神之首,祭祀中心在尼普尔城(Nippur)。上述两城皆为美索不达米亚考古学中的重要遗址,先后出土大量与此两神有关的文物。
关于埃阿神,现代人知道的更多一些。他是水与智慧之神,又是巴比伦城的主神马杜克的父亲。在巴比伦史诗《上界》(原文的拉丁转写为Enrna Elish,字面意思是“在最高处之时”)所述神话中,埃阿用咒语法术杀死了他的父亲——原因是父亲企图将埃阿及众兄弟杀光;父亲被杀后母亲发誓为夫报仇,埃阿及众兄弟(也都是神)惶惧无计,乃求埃阿之子马杜克出场,马杜克神力无边,杀死了祖母,且将她的尸体撕成两半,一半造成天,一半造成地;马杜克又与埃阿一起用血造成人类;最后是马杜克被众神奉为至高无上之神。这个残酷血腥的神话真实寓意何在,是西方神话学家们很有兴趣讨论的课题之一。
安努、恩利尔、埃阿三神在天空中各自管领着一些星群。这方面的情况可以通过一份出土文献获得颇为详细的了解。在已发掘出来的泥版文书中,有一种约成于公元前700年的作品,系综合了此前的星占学—天文学知识而成的纲要性文献,故不妨就简称之为《纲要》(西方著作中习惯以此件开头一词作标题,拉丁转写为:MULAPIN)。《纲要》有一种版本上署有明确年份,由推算可知为公元前687年,发现于亚述城遗址;另一种版本则注明“录自巴比伦”。《纲要》中载有如下内容的表:
恩利尔:33颗星
安努:23颗星
埃阿:15颗星
以及关于这些星相互之间位置的指示。除了个别例外,属于安努神的诸星都分布在赤纬±17°的环带之内;而“恩利尔之路”的诸星在此环带之北;“埃阿之路”的众星则在其南。
顺便可以提到,上述《纲要》中还载有36颗恒星初见于地平的日期表,另有一些表指明此36星(有些是星座)中某些初升时另一些正因周日视运动而隐没不见。通过考察有关三神之星及36星的各种表,研究巴比伦星占学—天文学文献的专家如贝措尔德(C.Bezold)、库格勒(F.X.Kugler)、沃尔登(B.L.van der Waerden)等人已经辨认出了许多巴比伦人的星座。《纲要》中还载有一种恒星与时刻的对照表,借助于一份由当时星占学家留下的信件,可知这种表能用来确定交食时刻。
在古代巴比伦人那里,日、月也各有其神。日神名沙玛什(Shamash),是公正之神,月神名辛(Sin),有时也被尊为“天空之主”。巴比伦人常在一些天文表或其他铭刻中雕上这些神的形像,比如有一件这种作品,年代约在公元前870年,上有日神沙玛什,御高冠,坐于其神龛中,他面前置有大型的日轮象征物;而一位祭司和一位女神正在接引一位王者来到他面前;在日神的头部上方,悬挂着三个象征物,依次代表日神、月神和金星女神伊什塔尔(Ishtar)。日神通常被作为正义的化身,是最公正的仲裁者,君王们都喜欢在那些夸大其辞的煌煌典诰中攀引沙玛什,以示自己公正无私。比如汉穆拉比王的《法典》绪言中给自己安了几十种荣耀的头衔和称谓,其中有一项就是“听沙玛什话的人”。月神辛的地位也很尊贵,因为在黑夜中,月亮的光芒压倒群星,所以月神被视为“显示天与地”之神,汉穆拉比称自己是“辛创造的人”。
至于金星女神伊什塔尔,意蕴更为丰富。她原是古代塞姆人(Shem)的战争与爱情女神,与她对应的苏美尔人的女神是伊南那(Inanna)。在神话中,伊什塔尔是安努神的女儿。美索不达米亚的许多古代名城如尼尼微、亚述等都有自己崇奉的伊什塔尔女神。这位女神是美艳的,妖魔曾为她的姿色所倾倒;她又是忌刻乖戾的,能够“让你妻子在你面前投入敌人的怀抱”;她神通广大,曾进入阴间冥府(苏美尔神话中有《伊南那降至冥世》,阿卡德神话中则有《伊什塔尔降至冥世》)。在苏美尔—阿尔德神话中,这位战争与爱情女神及其丈夫有许多故事。古代巴比伦人相信五大行星各有其神,也都加以崇奉,但金星女神看来在其中占有相当特殊的地位。
在古代美索不达米亚,星占学首先是为帝王们的统治服务的——在古代世界的其他地方也找不出什么例外。而星与神之所以会有密切的关系,还能找到更深一层的思想背景。古代巴比伦人笃信“王权神授”之说,帝王们总是宣称他们的统治权是诸神授予的(而这些神所管领、所代表的众星则通过预示吉凶来帮助他们的统治),因而至高无上,天经地义,惟我独享。这可以引用写成于距今约3800年前的文献——《汉穆拉比法典》作一个极好的例证,《法典》绪言一开头就明确陈述“王权神授”理论:
当至高的安努、众神之王,和恩利尔、天地之主、国土命运的主宰,将全人类的统治权授与埃阿神之长子马杜克,使他显赫于众神;呼唤巴比伦崇高的城名,使它出众于万方,并为马杜克在此城中奠定地久天长之王权。彼时,我,汉穆拉比,虔诚敬神的君王,为使国中正义出现,邪恶消亡,强不凌弱,我像太阳一样升起于民众之上,给国家带来光明。安努与恩利尔为了民众的福祉,呼唤了我的名字。我是汉穆拉比,恩利尔选中的牧人……译文参考杨炽译:《汉穆拉比法典》,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第2页。此系中文—阿卡德文对照本。
在陈述了282款法律之后,汉穆拉比又攀援诸神,对违法者进行诅咒和威吓,其中安努是“我任期的任命者”,恩利尔是“扩大我王权的神”,埃阿是“延长我生命的神”,沙玛什是“我所信任的君主”,辛是“创造我的神”,伊什塔尔是“为我准备武器的女神”,等等。这些都是那个时代流行的观念。比如在一种称为《王表》的泥版文书文献中(有一种版本恰好约略与汉穆拉比同时),常可看到关于古代王统和诸王的记叙,其中“洪水以前”有八位属半传说性质的统治者,“洪水以后”则是“王权来自天上”的诸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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