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中国篇
第78节 月位占

    与日食之备受重视不同,在关于月的星占理论中,最重要的部分不是月食占,而是“月位占”——月球在星空中作周期运动时,它与恒星、行星发生视觉上的关系,由此呈现出来的各种天象及其星占学意义。

    月球每天相对于恒星背景移动约13°(注意这不是指月亮东升西落的周日运动——周日运动相对于恒星背景是固定的),这就会产生月亮逼近、甚至遮掩某些恒星或行星的天象,这类天象的具体情况多种多样,而且出现的频率相当高,成为古人进行各种星占学预言的大好题目。难怪在许多经典的中国星占学文献中,月位占占了月占占辞的绝大部分。

    在《开元占经》中有“月与列宿相犯”的星占名目,这又被分为“月犯星”与“星入月”两类,先各举占辞一例:

    月犯列宿,其国(按照分野理论所对应之国)有忧。《开元占经》卷十三引《河图纬帝览嬉》。

    星入月中,其国君有忧。一曰:不出三年,臣胜其主。《开元占经》卷十三引《海中占》。

    所谓“星入月中”,是中国星占学文献中极常见的说法,而实际上这种天象不可能发生,因为月球比所有的恒星和行星都离地球近得多,所以只可能有月掩星,绝不可能有“星入月”。古代星占学家盛称此说,原因或有两端:一是将流星恰好与月亮在同一视方向上出现误认为“星入月”;二是古代中国人对宇宙的真实结构了解太少,对于月球与恒星、行星距地孰远孰近不甚了了,故相信“星入月”是可能发生的。

    月位占中最重要的是“月犯列宿”,先看几条占辞:

    (月)在尾宿有变,后宫不安,妃后争人君子孙,不吉在宫中矣。《开元占经》卷十三引《郗萌占》。

    月以十月至四月入南斗中,天下大赦。近期六十日,中期六月,远期一年(皆指应验的时间)。《开元占经》卷十三引《黄帝占》。

    月变于须女,有兵不战而降。又曰:有嫁女娶妇之事。《开元占经》卷十三引《郗萌占》。

    月蚀张,贵臣失势,皇后有忧。《开元占经》卷十三引《黄帝占》。

    古人所谓“犯”,是指月球运行进入某宿所属的天区。而具体进行星占预言时,又要结合月本身所呈现的状况来考虑。上引第一、三条占辞都是根据月在某宿时发生“变”来占吉凶,但这“变”是什么情况则未明言。第四条占辞明确说“月蚀张”,即月在张宿发生月食,可视为“月变”之一。第二条占辞则只言月“入”南斗,未言其“变”。

    月球运动的恒星周期为273日,也就是说,月球每273日就要在星空中绕行一周。因此月入某宿之后,再过273天就会再次进入该宿。由此可知“月犯列宿”是极常见的天象。与此类似的还有如下系列的天象:

    月犯石氏中官

    月犯石氏外官

    月犯甘氏中官

    月犯甘氏外官

    月犯巫咸中、外官

    上述五种情形中,并未遍列甘、石、巫咸三大门派的全部星官——那些远离白道的星官,月球不可能“犯”到它们。如将上述天象中的“犯”字改成“晕”,则又可构成一套关于月的天象系列:月在二十八宿和三大门派中、外官处发生晕(一种大气光象,但古人认为是月球本身发生的现象),也各有其星占学意义。所有这些以273日为周期的月位天象,其占辞可以窥一斑而想见全豹,基本上不外各种灾祸之兆。只有极个别的吉兆,如:

    月晕尾(月在尾宿时出现晕),有益地(扩张领土)者百里以上。《开元占经》卷十五引《东观占》。

    由上所述,月位占中名目如此之多,这些天象出现的频率又如此之高,以致在每个晴朗或多云的夜晚都会有不止一种;而这些天象又绝大部分皆为凶兆,如此夜夜凶兆不绝,岂非天下将无一日安宁,古人时常憧憬讴歌的所谓“太平盛世”又何时会有?这固然可以用来说明星占学之不可信,但在这背后还另有奥妙。事实上,这里触及了中国古代星占学运作中的一个关键机制——不祥的凶兆虽然夜夜都有,但是星占学家并不会、也不可能每个凶兆都去向皇帝报告,他们只有在适当的时机才会提出星占报告。中国星占学是古代政治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个合格的星占学家必须懂得,对于司空见惯的种种凶兆天象,什么时候应该视而不见,什么时候应该轻描淡写,什么时候应该郑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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